兴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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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烧灵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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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烧灵舞”据传说是苗族先民们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经过长期迁徙,传于黑洋大箐(泛指贵州)沿袭至今,已历经几千年的历史。苗族(白苗)“烧灵舞”是兴仁市大山乡、回龙镇、下山镇、李关乡一带的苗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保存下来的民间舞蹈,是一种独特的祭祀性舞蹈。苗族“烧灵舞”据有关史料记载,在黔西北汉墓里出土的“摇钱树”上就有吹芦笙的人物形象。据史书《宋史、列传》中记载说“ 牂 牁蛮”至开封进贡方物“一人吹笙、数十人联袂宛转而舞,以足顿地为节”。这就是有名的芦笙舞。

据苗族民间传说,杨鲁(指苗族祖先)死后,为祭奠他,苗族人民就用杨鲁从玉皇大帝那里带回来的木鼓和芦笙为他做斋,鸣鼓三声,吹奏芦笙震天动地,接杨鲁回来烧灵,因此鼓和芦笙成为苗族人民办丧事的信物,是神灵的象征,以鼓配唱,以鼓配笙吹跳,久而久之形成了苗族祭祀祖先和为亡灵烧灵开道的祭祀性舞蹈——“烧灵舞”。远古时期,苗族是比较强大的民族,苗族的丧葬习俗,一直受着鬼神观念的影响,并在意识形态深处,打下了深刻的烙印。由此可知,苗族“烧灵舞”源远流长,以口传心授方式代代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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