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坝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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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如画的向坝乡位于十堰市竹溪县东南部,地处鄂、渝、陕交界之处,是入渝进陕的自然门户,是省级生态示范乡、省级民歌乡、省级平安乡,也是南水北调涵养地堵河源头之一,更是武当山—神农架—十八里长峡—长江三峡旅游循环线的必经驿站,在构建十堰鄂渝陕豫毗邻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战略中处承东启西的重要区位。全乡版图面积116.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9平方公里,林地面积104.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80 %。辖区内最高海拔2293米,最低海拔573.6米。全乡共有9个村,31个村民小组,1537户,6291人。2015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预计达到1.3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达到6718元,财政收入预计达到360万元。

向坝乡生态资源独特秀美。大自然给予了向坝独特秀美的山水资源禀赋,有“十堰的西藏”之称,平均海拔800—1200米,境内形成“三山夹两河”之势,海拔700米以上的山峰49座,森林植被葱葱茏茏,森林覆盖率达80%,1998年被授予“省级生态示范乡”,2007年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国家级生态示范建设”优秀乡镇,2011年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013年被授予“省级卫生乡镇”。

向坝乡旅游资源丰富多彩。她有栩栩如生的瘿凸树、黄龙山尖;她有战时兵家必争之地的朝阳寨、向家寨;她有传奇动人传说的扁担寨、鸳鸯寨,石锣寨、白鹤洞,天星寨、五峰垭和四季常青千年古树。还有毗邻的十八里长峡与长江大小三峡紧密相连,且鬼斧神工的“十八里长峡”与向坝山脉同向、水域同源、文化同根,这里的“险、秀、奇、特”等自然风景与向坝交织在一起,山水之间相互缠绕,相互依偎,首尾相应,自然天成,形成了一道靓丽的自然风光。更有蜚声省内外的向坝民歌、向坝蒸盆、向坝刺绣……这里的远古历史文化与现代社会文明交相辉映,壮美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风土民情异彩纷呈,构成了一幅幅美丽的旅游画卷。

向坝乡历史演变

  竹溪县向坝乡,西周为庸国属地,公元前611年楚(东周楚庄王三年)灭庸,置上庸县,竹溪为上庸县属地,(<竹溪县志>卷一),向坝则为上庸县管辖地之一。公元前221年秦(秦始皇二十元年)统一全国,废除分封制,建立郡县制,竹溪向坝地属上庸县,隶汉中郡。

  公元前206年(西汉高帝元年),汉灭秦,袭击郡县制。公元前202年(高帝五年)析上庸之地,置武陵县,属汉中郡东汉,有武陵入上庸,即隶汉中郡(<竹溪县志>卷一)。

  公元227年(三国,魏明帝大和元年),复置琥陵县,以上庸、武陵、巫县置上庸郡,武陵改隶上庸部(<三国志.魏书>)。当时,竹溪向坝仍归武陵管辖,因武陵改隶上庸部,自此向坝也随武陵改隶上庸部后,隶属上庸部管辖。

  晋武帝代魏称帝,武陵县仍属上庸郡,隶荆州(晋书<地埋志>)南北朝时;南朝宋,武陵属上庸郡,隶梁,改武陵为新丰县(<古今地名大辞典>新丰县条)。因而,向坝随武陵改为新丰县后归新丰北朝西魏,改新丰仍为上庸(隋书<地理志>)。因而,向坝又随新丰仍改为上庸后,归上庸管辖。北朝周,改上庸为孔阳(隋书<地理志>)。向坝随上庸改为孔阳之后,归孔阳管辖.隋文帝代周称帝,继之统一全中国。隋文帝598年(开皇十八年),改孔阳仍为上庸,属房陵郡,出污泥而不染梁州(隋书<地理志>),向坝,随孔明改为上庸管辖,属房县陵郡.唐沿袭隋制,上庸县属房陵郡,隶山南东道(唐书<地理志>)。向坝,仍为上庸县管辖,属房陵郡968年(宋太祖开宝元年),省上庸入竹山(宋史<地理志>,从此竹溪为竹山县属地。自此,向坝为竹山县属地。

  1476年(明成化十二年),为安抚荆襄流民,都御史原杰,奏请设置州县,加强对地方的统治,遂析竹山县的尹店社建县,以境内之竹溪县河名县为”竹溪县”,属郧阳府,隶湖广下荆南道。从此,向坝归竹溪县管辖,属郧阳府。1644年,清代明称帝,沿袭明制,竹溪县仍属郧阳府,隶湖北承宣布政使司,向坝仍属竹溪管辖,属郧阳府。

  1911年10月,武昌首义成功,竹溪于11月下旬,易帜改制,1912年归于民国,初属襄阳道,后属湖北省十一行政督查区。自此,向坝于1912年归于民国,初属襄阳道,后属湖省十一行政督查区。1932年,属第八行政督查区。另起民国初,县下设区,称区分制。1916年,全县划分9个区,向坝属9区,区址设厚河<今桃源>。

  1934年,实行保甲制度,分别置联保主任,保专、甲专各1人。

  1935年,进行安顿保甲组织,将全县9区并为4个区,向坝并为新四区辖五个联保(广桂、泉葛、厚白、双桥、大河)。

  1941年,撤区设乡镇,当时全县共设19个乡镇,实行乡下辖保甲制度,撤区后向坝为厚向乡管辖。

  1947年,又将19个乡镇并为9个乡1个镇,向坝归桃源乡管辖。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即废除了民国时期的保甲制,实行县下设区政府,区下设村公所,当时,全县共设10个区,向坝归十区(桃源区)管辖。

  1951—1953年,在土地改革的基础上,普遍建立乡政府,区办派主机构,乡为一级政府,1953年称双峰区(包括桃源、向坝、双桥、瓦沧),1955年桃源向坝分开,叫向坝区。

  1958年,撤区乡制,实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制,将向坝区改为向坝人民公社,向坝公社辖管理区,管理区下设生产大队、生产队。

  1961年调查公社规模,县下设区,区下设公设,恢复区建制,又称向坝区辖向坝公社,大河公社,双桥公社。

  1975年,撤区并社,把双桥划出,向坝区改为向坝公社,公社辖向坝片,大河片,全社辖14个大队,52个生产队。

  1984年,全县进行机构改革,县下设区,为县的派主机构,区下设乡,乡设乡政府。改革后,将向坝公社改为向坝区,辖大河乡,双桥乡(原双桥公社),向家坝镇。

  1987年9月,撤区建乡,将原向坝区改建为2个大乡,即向坝乡,双桥乡。

  2001年4月,两乡合一乡,将向坝乡、双桥乡合并为向坝乡。

  2004年9月,将向坝乡辖区内的双桥村、大禾田划出归就成立的湖北省十八里长峡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向坝仍为向坝乡建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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