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受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依据溪政办发【2017】12号文件及【2017】3号会议纪要的要求,现就竹溪县丰溪镇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工程合作企业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竞标人参加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竹溪县丰溪镇2017年村级光伏扶贫工程合作企业采购项目
1.2 建设地点及规模:丰溪镇丰溪村等17个村共1020千瓦(每个村变压器200千瓦不在招标范围内。
1.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丰溪村、辽叶村、凉桥村、洞宾口村(每个村建60千瓦,四个村共240千瓦)。
二标段:大坪村、正沟村、下坝村、周家坝村(每个村建60千瓦,四个村共240千瓦)。
三标段:纸坊村、三坪村、高子河村、朝阳洞村(每个村建60千瓦,四个村共240千瓦)。
四标段:界凉村、戈边河村、西米河村(每个村建60千瓦,四个村共180千瓦)。
五标段:桃花山村、普岭村(每个村建60千瓦,四个村共120千瓦)。
1.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5 建设周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竹溪县丰溪镇招标17个村的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合作企业选择,用于本项目的光伏组件必须是通过CQC中国光伏领跑者前10名认证的组件企业生产的产品,2017年6月30日前必须完成建设验收和并网发电工作任务。
三、对合作企业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作企业响应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响应供应商(合作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或光伏组件生产能力或非光伏电站开发和组件生产的投资企业。
3.2 投标合作企业必须在人员组织、设备采购、资金保障、维护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响应供应商(合作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出具营业执照和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
3.4 近5年内至少有一项建设运营的类似业绩。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4.1 竞标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类似业绩合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鲜章于2017年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不休)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 不同的竞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4.3 竞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于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分。递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10:00分,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竹溪县政府门户网、竹溪县丰溪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招标人: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477329836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竹溪分公司
地 址:竹溪县老城关供电所家属楼二楼(云龙酒店对面)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5342703158
竹溪县丰溪镇人民政府